機構職能:
負責省政協新聞宣傳工作的統籌、規劃和協調;負責省政協新聞發布工作;指導各市、縣(市、區)政協新聞宣傳工作。具體包括以下六個方面:
1、負責省政協的新聞宣傳和對外宣傳工作。
2、組織協調省政協重要會議和活動的新聞宣傳工作。
3、對省政協所屬的新聞出版機構在相關政策及業務方面進行指導。
4、協調指導省政協的網絡宣傳工作。
5、聯系指導地方政協的新聞宣傳工作。
6、聯系各民主黨派、工商聯的宣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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